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钟建军
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6月4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烟台法院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由绪斌通报全市法院2024年以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新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493件,审结1378件。
依法公正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主题,积极践行最严法治、系统保护和协同治理理念,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严惩环境资源犯罪,加大对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全市法院审结非法狩猎犯罪案件39件、污染环境犯罪案件7件。强化环境资源领域民生保护,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妥善审结涉噪声、水、大气、土壤污染等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类案件13件;依法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审结涉及探矿权、采矿权等资源开发利用类案件6件,平等保护环境资源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各类资源要素依法有序开发利用。严格行政责任,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查处环境资源违法行为,保护社会公众的环境安全,依法妥善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06件。
聚焦服务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重大部署,持续拓展“司法助企·绿色审判”专项行动成效,依法审结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案件66件。聚焦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6件,确保伏季休渔政策落实。加强海洋生态修复措施综合运用,探索“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机制,系统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在开发区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判处被告人刑罚的同时,依法适用增殖放流责任承担方式,责令被告人向指定海域增殖放流鱼苗72.63万余尾,促进了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行为,坚持对破坏农用地违法行为零容忍,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1件,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妥善化解涉农村土地资源纠纷,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纠纷241件,全力保障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格局。烟台法院推进府院联动机制,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凝聚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合力,妥善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55件。
烟台法院还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归口管理,推动环境资源审判高质量发展。下一步,烟台法院将持续深化审判机制改革与品牌创建,努力为加快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和建设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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