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近期,泰安市泰山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执法,对2025年6月1日——6月11日期间发现的多起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以维护景区秩序与生态环境 。
6月3日,郭友圣因携带火种进入泰山景区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违反《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被处以罚款 3000 元 。同日,焦明辉、刘广龙因尾随兜售,依据《泰山风景名胜区服务项目经营管理办法》,均被给予警告并罚款 1000 元 ;闫昆采取诱导、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利,被警告并罚款 3000 元 。6月11日,董广华在森林防火期、距离森林边缘五百米范围内吸烟,违反《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被警告并罚款 1000 元 。
泰山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严格执法,对危害景区生态、扰乱经营秩序等行为 “零容忍”,为游客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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