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施工现场存在多项事故隐患,中铁国际集团领罚单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07-23 2912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北京住建委”)官网获悉,7月15日,中国中铁(601390.SH/00390.HK)旗下的中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铁国际”)因施工现场存在多项事故隐患收到罚单,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建法罚(市)字[2025]第010169号。

据处罚决定书文违法事实内容,中铁国际施工的北京市第七中学翻改建工程(教学楼等4项)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

1. 施工现场南侧木脚手板未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6.2.2条的规定。

2. 施工现场南侧基坑边中铁国际使用的一具灭火器已失效,未及时更换,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6.4.2条的规定。

3. 施工现场南侧钢筋加工区一台钢筋加工机械未搭设机械防护棚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不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第13.1.2条的规定。

4. 施工现场南侧钢筋加工区中铁国际使用的一台配电箱无分路标记,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第6.3.18条的规定。

北京住建委表示,中铁国际上述行为违反4项安全作业标准,不违反强制性条文,属于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未发现本案有其他减轻、从轻或从重违法情节。对此,北京住建委给予中铁国际处0.5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中铁国际官网介绍,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全球最大建筑工程承包商之一——中国中铁所属专业国际公司,是集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工业制造、房地产开发、资源利用、金融投资、境外工程及其他新兴业务为一体的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工程项目遍布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高速铁路、重载铁路、特大桥等研发制造、汽车试验场方面,形成了独特的内控管理和技术研发优势。

值得注意的是,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到,中铁国际新增一条被执行信息,其于7月8日被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103430元,案号(2025)京0109执1996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毕彦春,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产经新闻爆料电话:0531—85193242

责任编辑:李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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