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米高空航班上“群殴”,处罚能否不“一碗水端平”

洋葱快评 07-23 2276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沙元森

万米高空,拳脚相加。这一幕发生在7月21日自马来西亚吉隆坡至四川成都的航班上。

7月22日晚,四川机场公安发布警情通报称,航班飞行过程中,乘客卢某因乘客蒙某、张某、白某某、雷某某一行人聊天声音的问题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卢某、蒙某身体被不同程度抓伤。警方已依法对卢某、蒙某、张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对白某某、雷某某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同机乘客拍摄视频显示,冲突双方是前后排乘客,不顾众人劝阻相互撕扯,场面乱作一团。

乘客在飞行的航班上打架,不仅扰乱客舱秩序,还可能危及飞行安全。无论何种理由,都应该被追责。所以,机场公安对冲突双方给予了行政拘留或行政罚款的处罚。

但是,这种“一碗水端平”的处罚,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有人认为,前排乘客卢某是因为不堪忍受后排乘客的交谈音量,劝阻未果才发生了冲突,他在交涉之初并无挑起冲突的意图。而冲突发生后,卢某“以少对多”,也没有能力控制事态。所以,有人替卢某鸣不平,希望警方在处理这起冲突时充分考虑双方的行为动机和过错程度,避免“动手就是互殴”的结局。

日前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公民有权采取防卫措施。这条规定就是要纠正那种只要动手都被处罚的“和稀泥”式执法。虽说新法到明年才执行,但是修订本身就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这种理念的调整应该在基层执法中有所体现。

即便警方认定卢某的制止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应该依法予以处罚,也应该考虑到他不应该对这起冲突负主要责任,不能轻易作“各打五十大板”的处罚。

现在,不少人因为这个处罚感慨:今后谁还敢在公共场合劝阻不文明行为,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听劝。确实,执法宽严具有很强的导向性,对公共场合因为不文明行为诱发的冲突,在执法中既要考虑公共秩序不容侵犯,也要裁量当事人在特定情境中的是非,避免给公众留下“好人难当”的观感。

责任编辑:王学钧

沙元森

在晚报秉笔直书,论是非曲直;上壹点侧耳倾听,识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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