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公示了陕西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陕煤安监二罚﹝2025﹞11012号显示,陕西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违法事实包括带式输送机一侧距离巷帮小于0.5米,不能满足检修需要、掘进工作面掘进机截割部运行时,有人员在机身与煤壁间梳理电缆、有工人在无支护的情况下空顶作业等17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其17项违法行为分别作出处罚,罚款金额总计25.8万元并警告。
陕西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2012年4月,由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持股51.5%)、陕西省产业投资公司(持股22.5%)、榆林市企业发展投资公司(持股8.6%)、榆阳区能源投资公司(持股12%)、神木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持股5.4%)五方股东组成,注册资本金32.28亿元。
曹家滩矿井是国家煤炭工业“十二五”规划重点开发的大型煤矿示范项目。井田面积108.49km2,主要可采煤层5层,可采储量15.11亿吨,设计生产能力15.0Mt/a,服务年限72年。项目总投资151.13亿元(含矿权价款和产能置换),2013年8月开工建设,2020年6月通过项目综合验收,同年7月取得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2022年1月取得17.0Mt/a产能核增批复,2023年9月取得25.0Mt/a产能核增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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